根据《吉安市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吉安市2025年提前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共5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对下列拟支持项目如有情况反映,请致电:0796-******。
吉安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次)
拟支持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类型 |
******有限公司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有限公司 | 工业污染治理 |
******有限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SCR脱硝改造项目 | ******有限公司 | 工业污染治理 |
吉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