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RNX******ZC-SZSF
二、项目名称:“十五五”时期深圳深化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改革思路和推进路径机制研究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1 | ******事务所 | 800,000.00 |
2 | 深圳市福田区国深调解发展促进中心 | 798,000.00 |
3 | ******大学 | 795,000.00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事务所
五、中标(成交)信息
******大学
2.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795,00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名称:“十五五”时期深圳深化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改革思路和推进路径机制研究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樊玉冰、张悦、贺双龙、吴斌、陈文煌。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 总分 | 名次 |
1 | ******大学 | 54.00 | 29.60 | 10.00 | 93.60 | 1 |
2 | 深圳市福田区国深调解发展促进中心 | 14.00 | 1.80 | 9.96 | 25.76 | 2 |
3 | ******事务所 | 3.00 | 0.00 | 9.94 | 12.94 | 3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1,925.00元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购[2018]27号)文件执行。)
九、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司法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联系方式:林工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 李亦琳
电 话:0755-******
十二、附件
十五五时期深圳深化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改革思路和推进路径机制研究.rar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