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PC(宁)-2024-020
项目名称:蕉城区大黄鱼智能分拣中心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7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97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需求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蕉城区大黄鱼智能分拣中心设计服务 |
1.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9.7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若按第五章格式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若不按格式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中益环球广场写字楼第十二层1205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中益环球广场写字楼第十二层1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中益环球广场写字楼第十二层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6号8楼
联系方式:吴献、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中益环球广场写字楼第十二层1205室
联系方式:小黄、******
八、其他事项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有限公司宁德长兴支行
银行账号:1321 0501 0400 0948 5
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有限公司网站,网址******/cn/cggg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